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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減速器的工作條件:
蝸桿轉速不超過1500r/min;
工作環境溫度為-40~+40℃;當工作環境溫度低于0℃時,起重前潤滑油必須加溫到0℃以上,當工作環境溫度高于40℃時,必須采用冷卻措施:
蝸桿軸可正、反兩向運轉。
負荷試驗應按標準規定的額定轉速和額定負荷進行,并應符合以下要求:
a.蝸輪齒面接觸區位置、大小應符合表8-128的規定。雙向運轉時,蝸輪輪齒兩側接觸區對稱對蝸輪中心平面。
b.在額定轉速下,分別按25%,50%,75%,100%的額定負荷四級加載,每級載荷持續的時間達到溫度平衡兩小時為止。
c.成批生產同一規格的減速器,允許抽試10%(不足10臺者應抽試一臺)抽試不合格時應再抽試20%,仍不合格,應全部進行試驗。
d.對于換向工作或未注明旋轉方向的減速器,應進行正、反兩向試驗,單向工作的減速器允許單向試驗,但試驗時的旋轉方向必須與工作時相同。
e.對間斷工作制的減速器,應主要檢查減速器運轉是否安全可靠。
f.減速器運轉應平穩。不得有沖擊、異常振動和噪聲,各密封處接合處不得有漏油、滲油現角。
g.對連續工作制的減速器油池溫升不得超過80℃,油池溫度不得超過100℃。
h.負荷試驗完成后,應填寫試驗報告。
蝸輪蝸桿減速器驗收時檢驗項目:
a.軸承間隙;
b.負荷試驗報告;
c.嚙合側隙、接觸區位置和大小;
d.油漆和外觀質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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